跨领域和系统的数据公正
这三个对比解释有关的数据正义的想法通过他们关注政治和权力,并由他们制定社会正义。然而,它们概念化的差异是有用的,因为它们提出了一些基本问题。
首先,全球范围内的数据正义概念化如何能在不变得相对主义的情况下呼吁权利、正义和公平等重要的基本原则?Heeks和Renken(2016: 7)指出,每个地区或国家将根据自己的传统和历史来判断什么是正确的,因此他们寻求“立即从解释性的、自下而上的概念”转向更广泛的准则,如《世界人权宣言》。
然而,如果不让数据生产者的全球社区影响这些原则,如何制定数据公正的原则呢?考虑到权力和政治的数据公正愿景也必须植根于当地的经验。如果各国对数字数据的潜力有不同的目标,对滥用数字数据的原因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它们应该如何为界定何为正义作出贡献?为例,论证了研究对象的发展有效的有责任的能见度当局努力对抗贫困(泰勒,2016 c)。联合国全球脉动数据科学项目的Robert Kirkpatrick在谈到发展中国家的公民时说,“隐私是你的权利。”获得食物、水和人道主义救援也是如此。挑战在于,我们看到许多监管框架没有正确的试金石”他的声明暗示,发展机构在功利的基础上有权要求人们的数据,不参与不应该是一种选择,因为这会影响集体的权利。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使用了“权利”和“自由”这两个词来表示这些概念,它们似乎是数据技术正确使用的必要指标。然而,Global Pulse示例表明需要一种关系型方法(与相对的方法相反),这种方法可以将权利和需求集成到单个框架中,而不是要求在它们之间进行纯粹的功利选择。事实上的语言权利可能不是合适的工具来寻求正义的定义一个全球框架。布洛克(Brock, 2009)在她关于全球正义的世界主义观点中认为,询问人们的需求是什么,而不是他们可能要求的权利是什么,使得跨文化和区域的正义框架思考成为可能。自由的个人权利概念并没有被许多社会所接受,尽管这些社会有着强烈的正义和公平的哲学和法律传统(Panikkar, 1982)。例如,许多州和地区对权利的看法是,权利与相应的义务不可分割,并将个人视为更大集体的一部分(Sen, 2005)。
来源:https://doi.org/10.1177/20539517177363